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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测评认证中心”?
中国未来研究会教育分会在各地的测评认证承办单位统称为“某某测评认证中心”,比如“特长生北京测评认证中心”。
中国未来研究会教育分会在各地的专项艺术认证承办单位合作的机构统称为“某地某项测评中心”,
比如“特长生北京美术测评认证中心”。
2、申请成为“测评认证中心”的基本条件
一般来说,申请者是指那些具有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等)主体资格的文化艺术或教育机构,拥有相应的人员、资金、场地和设备等条件:
(1)有专人负责测评认证事务,并参加业务培训;
(2)有固定办公场地、通讯工具和相应的办公设备;
(3)考试点有能满足考核需求的考试场地,具备测评相应的专业器材、工具及相关辅助工具。
个体办学机构若具备相应的人员、资金、场地和设备等条件,也可申请成为“测评认证中心”。
1、申请机构提交(邮寄或快递)申请材料(纸本):
(1)申请机构完整、准确、清晰填写并提交由主办单位统一规制的《全国特长生测评认证中心机构情况登记表》1份,并在右上角加盖公章;
(2)申请机构提供:
①
法人单位(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等)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
②
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自有场地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
③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考级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在收到申请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承办单位答复同意相应申请事宜。
3、与申请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并为申请机构提供主办单位批复文件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4、个体办学机构申请可参照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