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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星中国青少年文化艺术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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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音乐类报考简章
(2017年)
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民族文艺推广委员会是由文化部-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成立,以“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为工作根本,秉承“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艺术素养,促进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宗旨,遵照文化部艺术考级相关规定,在全国开展音乐、舞蹈、表演等级考试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一、考级科目及级别
1、民族管弦乐器 2、键盘乐器 3、声 乐
4、西洋管弦乐器 5、基本乐科
二、考 试
1. 报考对象与评审等次
儿童、青少年、成人均可报名考级。
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 教材及曲目的选用(考试大纲教研中,可按原有学习考试标准执行)
3. 报名
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中各栏内容(对填写不完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同时交纳考级费、证书费,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电子照片”,并用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统一发到该区域考级中心指定邮箱(邮箱: )。
凡报考10级的考生必须出示同专业9级证书,方可报考10级。在报名时请将9级证书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
4. 乐器与伴奏
报考器乐演奏的考生,乐器要求自备(钢琴、架子鼓除外)。报考声乐者,可使用伴奏光碟、磁带、钢琴、小型乐队或其他伴奏形式。
三、 考级证书的颁发
考试结束后,“委员会”将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由文化部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进行认证的考级证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
1. 音乐考级中心 暑假考级报名时间:每年5月1日——7月1日
寒假考级报名时间:每年10月1日——1月1日
报名地点:
考试地点:全国音乐等级考试 考级中心
五、收费标准
科目 |
级别 |
单价(元/人) |
证书费(元/人) |
备注 |
器乐及歌唱各专业考试费标准 |
一级 |
160 |
30 |
每项 |
二级 |
170 |
30 |
每项 |
|
三级 |
180 |
30 |
每项 |
|
四级 |
190 |
30 |
每项 |
|
五级 |
200 |
30 |
每项 |
|
六级 |
210 |
30 |
每项 |
|
七级 |
220 |
30 |
每项 |
|
八级 |
230 |
30 |
每项 |
|
九级 |
240 |
30 |
每项 |
|
十级 |
260 |
30 |
每项 |
六、开考各科目级别
1、开设专业: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尤克里里、手风琴、电子琴(单
排键 双排键)、萨克斯、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长笛、竹笛、笙、二胡、三弦、琵琶、古筝、成人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少儿声乐、音乐听力、民谣吉他、古典吉他、爵士鼓、小鼓(小军鼓)、中国鼓、音乐听力、数码钢琴、扬琴、唢呐、中阮、巴乌、葫芦丝、唢呐、音基。
2、开设级别
器乐及歌唱各专业为1-10级。
音基分为:初级,中级。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办公室电话:010-80855662 80855663
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
中国传统文化促进会民族文艺推广委员会